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学位〔2014〕1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15〕40号附件)和《天津市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办法》(津学位〔2016〕1号)等要求,南开大学开展了2017年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
经南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并投票表决,拟撤销教育学1个硕士一级学位授权点,军事思想1个硕士二级学位授权点和审计硕士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2018年1月12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电话:23505316
邮箱:xkb@nankai.edu.cn
地 址:南开大学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315
南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