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参评流程
研究生院负责“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工作的指导、监督及评估;培养单位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共同完成优秀博士生的延期资助遴选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5日,符合参评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填写《武汉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申请表》(附件二),导师应根据申请延期资助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业情况、博士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等提出推荐意见,提交所在培养单位。
2018年1月5日—2018年1月12日,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结合该生参加综合考试、中期分流或预答辩的相关情况,采用答辩的形式确定拟推荐人选,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照排名情况择优推荐。1月12日前报送《XX学院2018-2019学年优秀博士研究生资助推荐汇总表》(附件三)、博士生申请材料(含申请表、相关科研成果、论文复印件、检索报告等)以及评选细则至研究生院培养处205。
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19日,研究生院对资料进行复核,确定最终资助名单,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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