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8年寒假、春节在即,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保障师生欢度平安祥和的春节,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研究生工作部决定加强寒假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依照执行:
一、为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岁末年初校园安全专题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大学生(研究生)安全教育工作,现按照湖北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组织我校全体研究生签订《高等学校寒假安全责任书》(内容参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在《责任书》签订之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确保对学生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同时填写《高等学校寒假安全告知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发予学生。
2.《高等学校寒假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学生共同进行签订,双方各留存一份,培养单位将留存的那一份提交至研究生工作部。
3.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本单位全体研究生的《高等学校寒假安全责任书》收齐后于2018年1月12日(周五)下午4点前提交到研究生院311办公室。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牢牢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学生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细致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包括实验室、研究所、学生宿舍、教室等学生学习生活的场所)及安全教育工作,全面落实学生安全和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强寒假期间研究生宿舍安全管理,增强自身防火、防盗和防骗意识,禁止在宿舍使用明火及各类违章电器(如:小冰箱、煲汤锅、电吹风、取暖器、电饭煲、烧水壶、烘鞋器、电热杯等违章劣质电器),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要自行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宠物;严禁留宿他人;对陌生人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他人,避免被盗和被骗事件的发生。
四、学生集中离校和返校前后,要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加强学生防盗防骗教育,加大对实验室(研究所)和学生宿舍等学生学习生活区域的安全巡查力度,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滋生事端。
五、年末岁初,春节、元宵等节庆集中,人流物流猛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切实加强学生校外安全教育,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造成意外伤害,要突出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安全教育。假期结束后全体学生务必返校报到,如确有特殊情况,须向导师和所在单位请假,各单位要重点关注这批学生的动态,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报备学校。
六、对寒假留校的研究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做好节日慰问的同时,严格安全管理,集中开展一次宿舍用电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自身安全意识。
七、参加寒假社会实践或在寒假期间进行勤工助学的研究生,要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认真完成各单位的工作任务,禁止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要充分展示我校研究生的良好形象。
八、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各研究生辅导员要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如遇紧急事件确保能第一时间联系到人。各单位要做好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和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干预处理。如有突发事件,须第一时间上报学院领导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最后,预祝全体师生度过一个愉快、平安、祥和的春节和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