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各相关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号)和《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要求,研究生院对2015、2016年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含2016年度省级教改项目3个、校级教改项目6个,2015年省级教改项目5个、校级教改项目5个,共19个项目。
二、验收结果
此次接受结题验收项目9个、申请延期结题项目10个。经专家评审,接受验收的9个项目中,2015年通过省级2项,校级2项;2016年通过省级2项,其余项目均延期结题(详见附件1)。
三、相关要求
(一)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请进一步凝练项目研究成果,做好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不断推动研究生教学改革和建设,并抓紧合理有效地安排经费开支。省级项目通过校内验收的,需报省教育厅核准验收。
(二)延期结题的项目,应加快项目研究进度,学院要加强督促,确保实现预期成果并在延期截止时间内接受验收。
(三)根据教育厅要求,我校将适时启动对所有超期未结题项目的清理工作,请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予以重视。
附件 1.2015年、2016年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情况
2.评审意见(不随文下发,按单位反馈)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