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了规范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论文,特此根据培养单位申请,结合相关在职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意见,经征求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意见,决定:
自2018年1月1日起,部分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字数要求调整如下:
一、在职留学生(英文授课)英文硕士学位论文正文不少于2万英文单词,在职留学生(英文授课)英文博士学位论文正文不少于10万英文单词。
二、除在职翻译硕士外的其他专业硕士的学位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2万字。
三、新增在职研究生专业硕士如无专门规定,其学位论文正文字数均按不少于2万字执行。
四、上述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正文字数均不包括中英文摘要、目录、引言、结论、注释和参考文献。中英文摘要、目录、引言、结论、注释和参考文献等的格式与字数要求按《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有关学院可在此基础上调整、制定相关在职研究生专业的学位论文字数要求,并公布实施。
以上就是关于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字数要求的补充规定,如果考生对考试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去我们的官网上找客服老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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