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被录取考生于录取当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以上就是关于2018年吉林大学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录取原则的简单介绍,更多信息请浏览读研网(www.duyan.com.cn),如果学员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