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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大学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录取原则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时间:2018-01-22 09: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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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得出,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录取。所有拟录考生必须参加招生学院(所)组织的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被录取考生于录取当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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