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非理工科院(系)可允许少量科研或教学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且录取比例不超过院(系)录取人数的8%。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考生除满足申请考核的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须达到以下科研成果要求:
(1)医学类考生近三年内须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至少一篇SCI收录论文。
(2)文管类考生近三年内须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在东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发表学术论文刊物参考目录所列的期刊范围内。
3.在职人员报考我校“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如被录取,须在博士入学前的规定时间内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参评奖助学金。
4.在职人员报考我校“定向就业”博士生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申请表上填写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否则申请无效;如被录取,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上学期间,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不转人事和工资关系,不参评和领取学校的各类奖学金和生活补助。
5.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以上就是关于2017年东南大学在职博士报考相关事项说明的简单介绍,更多信息请浏览读研网(www.duyan.com.cn),如果学员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