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可结合工作背景,联系我校与电子与信息、能源与环保两个领域相关、承担过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的学院(系),咨询相关情况及导师信息。
2、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请联系相关导师,征得导师同意后,于2018年1月15日前向报考学院(系)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大学工程博士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电子版和一份纸质版,纸质版需双面打印,应包含本人签名、导师同意意见以及单位推荐意见)、《浙江大学工程博士报名信息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二);
(2)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学位证书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本人曾参与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的证明材料(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3、相关学院(系)于2018年1月26日前将考生的《浙江大学工程博士报名登记表》纸质版(见附件一)、上述第2点(1)、(2)、(3)项材料及《浙江大学工程博士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处(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411室)。
4、研究生院招生处于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形式审查,确定初选名单,将初审材料返回学院(系)。
(二)2018年浙江大学工程博士“申请-考核”阶段
1、取得初选资格的考生于2018年4月30日前根据学院(系)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参加学院(系)组织的博士生入学综合能力考试和综合面试,其中:
综合能力考试为笔试,主要考察外语和专业知识。考核结果须有外语、两门专业课、复试4项成绩(百分制)。
面试时考生还需提供能反映科研水平和工程能力的正式证明材料,包括:
(1)已取得的获奖、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原件及复印件;
(2)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3)学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2、2018年5月中旬,学院(系)和其他拟录取统考博士生名单一起上报工程博士拟录取名单至研究生招生处,同时报送考生的考核结果(外语、两门专业课、复试4项成绩)及初审材料。
3、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被录取考生于5月底(具体日期另行通知)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填写报名信息。经政审合格并签订相关培养协议后,于6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
以上就是关于2018年浙江大学工程博士报考方式和考核程序的简单介绍,更多信息请浏览读研网(www.duyan.com.cn),如果学员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