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相信大家对于论文答辩的相关事宜都非常重视,辽宁师范大学的15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下面是具体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15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为使答辩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论文提交系统前必须进行毕业资格审查,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必须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教学实习、社会实践任务,成绩合格。
二、学位论文要求及论文评阅: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写作及印制格式请按规定的要求进行(见研究生院网站“常用下载-学位工作”)。答辩前,应聘请两位本学科专业的专家评阅论文,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评阅人应该按有关提纲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价,供答辩委员会参考。
三、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其中至少有1至2位校外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另设秘书一人(或由某一委员兼任)。答辩委员会组成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接受答辩的研究生的导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学位论文应提前送给答辩委员会各成员。答辩前除审阅论文外,还必须审阅《开题报告书》等。答辩前三天应在公告栏张贴海报。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必须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做到实事求是。每位研究生论文答辩的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
参考程序:
(1)学院院长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会议开始;
(3)导师介绍研究生自然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各门课程学习成绩、教学实习和社会实践(生产实践)情况、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
(4)研究生汇报学位论文及其工作情况;
(5)答辩委员会成员和与会人员质询;
(6)休会15分钟左右,研究生准备答辩;
(7)复会,进行答辩;
(8)答辩委员会秘书宣读导师评语和论文评阅人评语;
(9)休会5分钟左右,答辩委员会投票表决,并起草、讨论决议(导师回避)。
(10)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并公布表决结果,宣布散会。
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做出投票。投票采取不记名的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可通过。答辩委员会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字后报送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答辩过程应当有记录。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没有通过的,答辩委员会应对是否合乎毕业要求再行投票表决。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进行一次学位论文答辩。
四、论文抽审及论文检测相关安排
1.论文提交
毕业审核通过的研究生于4月2日下班前将电子版论文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信息系统。网址:https://210.47.208.33/,论文格式pdf或者word(.doc),必须匿名(隐去本人和导师姓名)。如不按时提交论文视为申请延期毕业。相关导师请于4月4日下班前在系统中审核完毕。
2.论文检测
4月8日-13日研究生院将对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对检测结果的处理见《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规定与管理办法》。
4月16日左右向学院反馈检测结果。
3.论文抽审
论文外审名单在管理系统中自动抽签产生并公布。盲审论文以学生上交的电子版为准,由研究生院统一送审。请各位同学确保上交的电子版论文是最终版本。
五、答辩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答辩所需表格请从研究生院网站“常用下载-学位工作”处下载。
2.学位资格审核:5月10日-5月18日。各学院请对申请学位的研究生的外语过级情况、科研成果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并签署意见。于5月20日前将“学位资格审核表”、“学位资格审核汇总表”(见附件)、科研成果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公室(608房间),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3.学位论文答辩:5月23日-6月5日。答辩前一周上报《学位论文答辩会报告单》,答辩结束后请各培养单位及时上交《答辩结果报告单》
4.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预计6月15日左右。
六、各学院答辩后需整理好下列材料按规定要求送交校综合档案室归档。
1.《硕士学位申请书》1份。
2.《开题报告书》1份。
3.《教育实习表》1份。
4.《论文评阅书》2份。
5.硕士学位论文1本。
6.答辩记录和表决票。
7.成绩单
七、其它需要上交的材料
1.《授予学历硕士人员登记表》1份(打印版需本人签字)。(报研究生院)
2.学位论文每人1本及学院所有的学位论文光盘1张。(报研究生院)
3.《硕士学位申请书》1份。(报综合档案室)
4.学院留存论文1本及论文光盘1张。
以上就是关于辽宁师范大学关于组织15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外审、检测及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对在职研究生还有相关疑问,欢迎联系网站的在线招生老师,老师们将详细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