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辽宁省属一区执行A类考生分数线)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辽宁省属一区执行A类考生分数线)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辽宁省属一区执行A类考生分数线)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程序
1.填写调剂意向。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未公布之前,有意向调剂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的考生请登录沈阳航天航空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调剂报名管理系统 https://114.215.47.42:61002//ASPX/Student/StuLogin.aspx,详细、真实、准确的填写调剂意向。
2.填报正式调剂志愿。国家分数线公布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或https://yz.chsi.cn)硕士研究生网上调剂系统将开通,凡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请登录该系统重新填报正式调剂志愿。只填写调剂意向,未填报正式调剂的,调剂信息无效。
3.调剂资格审核及接收。学校将优先审核填写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调剂意向考生的调剂资格,符合调剂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网上调剂系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回复确认后,按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复试。
4.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向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通过研招网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一经同意,不得更改。
5.相关奖助政策依照正式调剂公告执行。
三、联系方式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及复试日程安排将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发布。招收硕士研究生学科门类(类别)领域及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详见招生章程,有关问题可直接咨询各学院联系人。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9724692 89726538
联系人:李老师黄老师
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sau.edu.cn/
沈航研究生微信平台:sauyjs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昌大学街37号
邮编:11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