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已公布,具体如下:
一、复试办法及细则
1、各学院复试细则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陆续公布,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及时关注。各学院于3月24-27日左右组织复试,具体时间及安排详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2、调剂安排将在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各学院实施细则、或学校相关公告中通知。
二、考生复试信息确认
1、我校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通知。校内一志愿上线考生须在3月23日12:00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进行复试信息确认。(点击“成绩、复试、录取”页面,选择“复试科目”、“是否参加复试”,确定后点击保存按钮,否则确认无效,影响复试。)考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复试科目信息,学院将为其指定复试科目。
2、报考我校一志愿考生如需修改联系方式,请登陆研究生招生网页,点击“基本信息(1)”页面,修改“移动电话”、“邮编”、“通讯地址”等信息,修改后点击“保存”按钮。
3、学历异常考生须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提供给研招办审核后方可参加复试。持国外学历的考生,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提交研招办审核后方可参加复试。
4、符合享受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和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3月22日前与各学院联系。
三、报考资格复查
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取得复试资格:
1、身份证;
2、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各一套,身份证和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右上角须写明考生编号后五位);
3、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红章);
4、《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
5、复试费80元,体检费20元;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试将《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四、复试体检
考生在报到时携身份证和缴费单据,按规定时间在我校医院体检,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五、其他
1、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政审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2、我校除支边、支教考生以外,原则上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考生如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办理保留资格手续。
3、拟录取结果于4月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同时开通复试成绩查询系统,考生可通过研究生招生网页查询个人成绩。各学院拟录取的考生含报考免试、统考、联考、单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各类考生。
4、拟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均须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见附件。
5、学校及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电话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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