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胜地杭州。浙江大学的前身求是书院创立于1897年,为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校之一。在120年的办学历程中,浙江大学始终以造就卓越人才、推动科技进步、服务社会发展、弘扬先进文化为己任,逐渐形成了以“求是创新”为校训的优良传统。
一、专业简介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秉承“求是厚德,明法致公”的院训,坚持“专业典范,社会公义”的法科教育理想,守候“返回法的形而下”的学术旨趣,营造“以学生为本,师生互动”的学院氛围。围绕浙江大学2020年基本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总体发展目标,努力与学校2020年左右基本建成世界一流大学同步跻身世界一流法学院行列。
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家重点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和民商法学2个省级重点学科,设有“6+1”校级研究所。2012年,中国法硕士(LL.M.)点获批,是国内第一家获得教育部批准的目录外独立设立的二级学科。
开办在职研以来,注重培养质量,受到学员的广泛好评。在职研究生课程班的教师均为浙江大学的资深教师,学校根据在职研究生课程班的学员特点为学员整合最优配置,引入多种教学方案。浙江大学法学专业民商法方向课程班的毕业生分布在各个行业,广受各界好评。
二、培养目标
1、培养具有专业的民商法学的法律知识和理论基础的、具备相关法律工作所需要的实务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
2、培养可以在政府部门、教育机构、法院、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专业优势
1、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
2、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法学专业是一级学科博士点, 2012年光华法学院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成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一。培养造就一批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是学院人才培养的最高目标。依托学院的悠久的办学历史和雄厚的师资力量,现开设有在职研究生课程班。
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法学专业开设有多个研究方向,学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不同的方向进行学习。而且院校的授课教师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的理论知识,师资队伍整体素质高,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研究能力,学院能够学到更专业的知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在职研究生自开办以来,其毕业生广受各界好评。
四、报名条件
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习的在职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与要求: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欲申请硕士学位者需在取得学士学位满一年后方可报名。
五、课程设置
六、收费标准
1、学制:2年;
2、学费:21000元。
3、书本费:1000元。
七、学习方式
按规定学时面授,充分利用在职人员业余时间。
八、报名手续
1、报名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1寸免冠照片和2寸免冠照片各2张;
(3)报名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2、 录取审查: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和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共同进行录取资格审查;
3、正式录取及学费收取:凡审查合格者,发入学交费通知。学员依据通知规定,入学前完成交费。
九、获取证书
1、进修学员按专业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考核或考试合格,发给浙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结业证书;
2、获得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具有学士学位并通过全国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与法学综合课考试者,通过浙江大学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进入硕士论文阶段,硕士论文答辩通过,授予浙江大学法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