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本科毕业2年或者专科毕业5年(从毕业到2016年9月1日)即可报考。
二、入学考试
全国联考科目为英语(二)和综合知识(写作、逻辑、数学);考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至28日,具体时间请参照准考证上的时间。
三、学制与学位授予
学制一般为2年,学员按照培养要求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等环节后,由我校颁发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证和毕业证。
四、招生名额及录取方式
2016年会计硕士(CFO与财富管理方向)计划招收80人,我校将根据2016年国家复试线和我校的报考情况划定复试线并择优录取。
五、初试
全国联考科目为英语(二)和综合知识(写作、逻辑、数学)。2015年12月14-28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初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27日(详见准考证通知),初试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点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六、复试
复试预计将在2016年4月份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布的复试工作通知为准),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包括心理测试、专业知识考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等。具体复试安排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录取
初试合格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及政审等方能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注意:初试成绩与初试合格线、复试名单、复试方案及拟录取名单等均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不另向考生邮寄书面材料,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留意学校网站通知。
八、学费
上海班总费用共12.42万元,包括:
(1)上海异地授课费26200元;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费98000元。